2026 年 2 月 13 日,英國高等法院針對一宗挑戰單性別空間指導原則的司法覆核案做出裁決,判定平等及人權委員會 (Equality and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簡稱 EHRC) 此前發布的「臨時指導原則」合法。該指導原則指出,醫院、商店和餐廳等場所的單一生理性別空間 (如廁所、更衣室) 原則上應僅限於同一生理性別的人使用,這意味著男跨女應依照男性的生理性別使用中性廁所或男廁,而非女廁。法官駁回了跨運團體認為該建議具有法律瑕疵的指控,為捍衛生理女性空間安全的支持者帶來重大勝利。
這起法律戰源於 2025 年 4 月英國最高法院的一項標竿性裁決,該裁決確認《平等法》(Equality Act) 中的「女性」和「性別」一詞均以生物學定義為準。隨後,EHRC 據此發布臨時更新,說明單一生理性別設施的配置應遵循生理性別。倡議組織「好法計畫」(Good Law Project 簡稱 GLP) 聯同兩名男跨女及一名性發展障礙者向法院提起司法審查,聲稱該指導原則並不合法,違反了 EHRC 的職責,也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然而,斯威夫特法官 (Mr Justice Swift) 在裁決中明確表示,GLP 在此案中不具備擔任原告的資格,並全盤駁回其法律論據。
針對男跨女員工反映若被要求使用中性廁所,等同於被迫向同事公開自己的跨性別身份,斯威夫特法官在判決書中給出了強硬的回應,他認為這並不構成「法律上較差的待遇」。他指出,男跨女在職場中若感到自身被他人評論,「在某種程度上,這是任何人有時都必須承擔的負擔,不應成為法律救濟的基礎」。法官的這番結論直接否定了男跨女僅因心理不安、就能隨意進入女性空間的法律訴求。
EHRC 主席瑪麗-安·史蒂文森 (Dr Mary-Ann Stephenson) 在判決後發表聲明表示:「作為英國的平等權監管機構,我們的工作是維護並執行《平等法》。在最高法院裁決出爐後,這是我們的職責第二次受到法庭檢驗,我們前兩次的應對都被判定為合法。」她強調,正確理解法律對於保護包括生理性別、性傾向和性別重置等特徵在內的所有人的權利至關重要。
對於長期關注女性權益的團體而言,這項判決無疑是一劑強心針。性別議題倡議團體「生理性別很重要」(Sex Matters) 執行長瑪雅·福斯特 (Maya Forstater) 呼籲,既然法院已確認 EHRC 的立場合法,政府應立即將完整的指導原則提交到議會進行審議。她與其他推動「性別 (認同) 批判」(gender-critical) 觀點的人士一直批評,過去過於寬鬆的政策已經導致女性在私人空間的安全感遭受威脅。
然而,發起訴訟方對此結果感到極度憤怒。GLP 負責人喬里昂·莫恩 (Jolyon Maugham) 批評法官將男跨女面臨的職場處境斥為「職場閒言閒語」,是令人深感不安的,並揚言將提起上訴。此案的判決也引起了前政府官員的擔憂,曾參與起草《平等法》的梅蘭妮·菲爾德 (Melanie Field) 指出,雖然該項裁決降低了女性專屬服務因拒絕男跨女進入而被控歧視的風險,但也反映出新的法律解釋與原政策初衷之間的衝突,因而急需政府制定更清晰的政策規範。
- High Court dismisses challenge to single-sex toilet guidanceBBC News(備份)
- High Court upholds EHRC interim update following For Women ScotlandVWV(備份)
- Good Law Project loses challenge to interim EHRC advice on single-sex spacesthe Guardian(備份)
- High Court hands down judgment in challenge to EHRC trans interim guidanceLandmark Chambers(備份)
- EHRC聲明:Comment on judicial review brought by Good Law ProjectEHRC(備份)
- PDF-Good law project EHRC AC judgment FebCourts and Tribunals Judiciary(備份)




